消防救援人員很快趕到,火情已經比較猛烈,樓道一層共有4輛電動自行車過火,都在防盜門內,兩輛被徹底燒毀,兩輛被基本燒毀。經處置,明火熄滅,樓上住戶均安然無恙。
發生燃燒的電動自行車,均被擺放在樓道內一層,整個單元12戶人家,樓道是唯一的逃生通道。
在這起火災中,逃生通道已被大火完全封鎖,基本無逃生可能,所幸消防撲救及時,確保了居民安全。另外,猛烈燃燒的大火所產生的有毒煙氣,彌漫在整個樓道,同樣可能對住戶造成致命傷害。
太原一小區電動車屋內爆炸
25名居民被疏散
今年4月11日6時57分左右,太原市小店區長風小區西區五號樓28號4層一戶人家突然傳出爆炸聲,緊接著火花四濺,黑煙騰起……
接到報警的特勤一站消防指戰員趕到現場,分組展開滅火救援。一組負責鋪設水帶干線,一組進行內攻滅火,一組疏散樓內住戶。
最終,險情被排除,消防指戰員共疏散居民25人。經詢問住戶,火災發生時,在家中充電的電動車爆炸起火,將屋內物品引燃。

給我們敲響了無數次的警鐘
電動車決不能違規停放和充電
太原明令禁止電動車進樓入戶
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居民住宅樓的樓梯間、樓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停放。
此前,2021年3月17日下午,關于修改《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的立法聽證會在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舉行。其中具體條例修改內容包括:
在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方面——

將《條例》第三十七條修改為:“鼓勵和支持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設置充電設施。居民小區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
已設立充電場所的,其管理者應當保證電源匹配,設置專用插座,鋪設固定線路并穿金屬管保護,安裝漏電保護等安全裝置,配備滅火器材。
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居民住宅樓的樓梯間、樓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停放。
禁止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和居民有權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可以向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有關單位履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同時在《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中增加一條:“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電動車著火,火焰燃燒速度快
火焰溫度高,產生毒氣可致死
小編再次提醒:
平時一定要規范使用電動車
騎行、停放、充電都不是小事
關乎生命!!!